报送账号:省13个设区市教育局账号报送,各县市(区)教育局和学校不可直接报送至省平台。
填写内容:展示对象(班级、社团),具体类型(合唱、合奏等),作品名称,学校名称,班级或社团名称,参与人数,选择年级(仅班级展示需要选择),作品封面图,作品视频,作品简介,指导老师(姓名和手机号,最多3位)。班级合唱和社团合唱还需要选择作品来源(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的音乐教材、原创、其他),如果作品来源为原创或其他,还需要填写完整中文歌词(如果歌词是外文需翻译为中文填写)。
上传时间:春季学期与秋季学期。周一至周五上传的作品参加本周的评选,周末上传的作品参加下周的评选。
上传数量:各设区市每周可上传2-5个班级和社团展示视频。
视频时长:班级展示中,班级合唱不超过5分钟,班级小乐器演奏不超过6分钟,班级集体舞不超过7分钟,班级美术工艺工作坊不超过10分钟;
社团展示中,合唱、群诵不超过5分钟,合奏不超过6分钟,群舞不超过7分钟,戏剧戏曲、美术工艺工作坊不超过10分钟。
格式要求:视频采用MP4或MOV格式(分辨率1920×1080),表演类作品的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,不得后期配音合成;每个作品视频大小不超过1G;视频片头应注明作品名称、所在学校、班级或社团名称。
前台展示:每一轮的“每周之星”评选完毕后将展示本轮作品,至少获得1次推荐的作品才会被公开展示,后期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(如可能调整为至少获得2次推荐的作品才展示)。
电脑端和手机端同步展示。手机端可通过微信公众号“江苏学校美育”—“成果集萃”—“智慧平台”—“江苏省中小学班集体艺术展示”板块进入。或复制电脑端网址发送至微信,手机端打开自动为手机适屏版。
(一)每周之星
评选数量:每周从各地推荐到智慧平台的视频中评选出 10%“最美班级”“最美社团”每周之星。
评选方式:13个设区市互评,每个设区市需要评选其他12个设区市上传的作品,不评选自己上传的视频。
评选时间:每周六0:00至每周四24点。
评选范围:最近截止上传的一周内上传的视频。
计分方式:统计每个作品被“推荐”的次数,若推荐次数相同,再按照得分总分排名。
发布时间:每周五发布上周的全部作品和“每周之星”获奖名单。
(二)月度之星和年度之星
组织专家评选。每月从每周之星中评选出 20%“最美班级”“最美社团”月度之星;每年从月度之星中评选出 30%“最美班级”“最美社团”年度之星。
(一) “最美班级”每周之星推荐标准
总体要求:思想内容健康,精神面貌良好,集体氛围和谐,有较好艺术表现力。
总分100分。具体细则如下:
1.思想内容(20分)
展示内容能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积极向上,符合儿童青少年身心年龄特点。
2.精神面貌(20分)
参与者精神饱满,情绪良好,神态动作自然得体,享受活动带来的乐趣。
3.集体氛围(30分)
在学校真实场景下表演或展示,本班人人参与,师生、学生之间有互动,整体氛围和谐有凝聚力。
4.艺术表现(30分)
作品的完成度较好,编排有创新,有一定的艺术水准和感染力。
表演类节目声音与画面须同期完成,有后期修音或对口型的一票否决。美术工艺类须有学生现场创作过程,不得仅有成品展示。
班级展示活动必选项目——班级合唱评分细则
1.思想内容(20分) | 歌曲内容思想性强、积极向上,符合班级展示活动的选曲要求。合唱时能够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内容,正确表达歌曲的思想感情。 |
2.精神面貌(20分) | 参与者精神饱满、情绪良好,神态动作自然得体,充分显示儿童青少年的朝气和活力。服装统一,队形整齐,整体精神面貌好。歌唱时富有激情,享受合唱带来的乐趣。 |
3.集体氛围(30分) | 在学校真实场景下展示(不得后期修音或对口型),本班人人参与,师生、学生之间有互动,整体氛围和谐有凝聚力,配合默契。 |
4.艺术表现(30分) | 节奏整齐、音准正确、声音优美、吐词清晰;指挥手势规范、节奏准确、完美诠释乐曲内涵,能调动合唱队员的热情。音乐表现力丰富,具有一定的合唱艺术效果,表现形式富有创意。 |
(二) “最美社团”每周之星推荐标准
总体要求:思想内容健康,学生表现力强,艺术水准较高,具有示范作用。
总分100分。具体细则如下:
1.思想内容(20分)
展示内容能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积极向上,符合儿童青少年身心年龄特点。
2.艺术水平(40分)
作品的完成度好,有较高艺术水准和感染力。
表演类节目声音与画面须同期完成,有后期修音或对口型的一票否决。美术工艺类须有学生现场创作过程,不得仅有成品展示。
3.社团面貌(20分)
参与团员体现年级梯度,显示出社团的延续性;参与团员精神饱满,情绪良好,神态、动作、着装等切合作品内容,享受活动乐趣;有社团标识,展现社团凝聚力。
4.示范作用(20分)
展示活动有创新创意,具有可示范性,鼓励原创节目和作品。